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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度厦门市党校(行政学院) 系统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8

  各区委党校:

  根据科研与决策咨询工作计划安排,经校(院)委会研究同意,开展2024年度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指南

  今年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申报的主题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围绕2024年全国两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精神以及厦门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突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厦门实践、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厦门实践,结合校院系统教学工作需求和党校发展要求,开展课题研究。

  申请人可根据课题申报指南自拟具体题目申报,也可根据教学需要、学科发展前沿、重大热点现实问题、党校工作研究、本人的学术积累和学术专长、学术兴趣自拟题目申报。

  1.贯彻新发展理念,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和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促进有效投资、推进项目建设,创新发展消费新业态等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研究。

  2.统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加快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完善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市、升级“群鹭兴厦”人才工程等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研究。

  3.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探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和管理模式改革、深化国资国企等重点领域改革,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塑造以制度创新为核心的城市发展竞争力等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研究。

  4.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深化自贸试验区、金砖创新基地建设,提升“9·8”投洽会等重大展会平台能级,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外贸外资水平等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研究。

  5.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第一站,构建两岸共同市场、共同产业、共同家园,推动厦金率先融合发展等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研究。

  6.实施跨岛发展战略、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和整体发展能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化新时代山海协作、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等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研究。

  7.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共同富裕,增进民生福祉,解决好住房、就业、教育、医疗、托育、养老、交通等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等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研究。

  8.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以街、镇、村、居为着力点,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党建引领城中村治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厦门等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研究。

  9.完善生态文明建设“厦门实践”,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等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研究。

  10.统筹发展和安全,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水平,深化法治厦门建设,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等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研究。

  11.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弘扬特区精神,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打造文化强市等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研究。

  12.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担当作为、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打造过硬队伍、坚强堡垒,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等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研究。

  二、申报

  1.各区委党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的优势和特色,认真做好课题申报工作。每家申报课题不超过3项。

  2.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报《申请书》《论证活页》。单位综合管理部门依据本单位申报情况,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3)。

  3.各单位综合管理部门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申请书》1份,A4纸双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论证活页》1份,A4纸双面打印;《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

  (2)电子材料: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包括:《申请书》《论证活页》,须是word格式)、《申报汇总表》。电子材料以申报单位命名压缩打包后发送至chenfd@xmdx.gov.cn。

  各单位综合管理部门请于5月8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厦门市委党校科研与决策咨询处。

  联系人:陈芳调,联系电话:0592-7790201/15980913166;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天竺山西路71号市委党校行政楼306室。

  说明:因今年市委党校科研任务较重,市委党校教职工不参与本次申报。

  三、评审

  校院系统课题采取招标立项方式,由科研与决策咨询处组织校外专家匿名评审。评审中严把学术关和政治关。

  四、立项

  1.以评委打分为基础,严格把关,确定拟立项课题,报校(院)委会研究批准。

  2.课题立项比例不低于60%。

  五、经费

  按照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区委党校获得立项的课题,课题经费由各区委党校参照厦门市委党校校级课题资助经费标准(每项1万元)自行拨付。

  六、验收

  每项课题应提交不少于8000字的研究报告,由科研与决策咨询处组织专家进行课题成果验收。不能完成课题任务,课题负责人退还全部课题经费。

  七、时间

  校院系统课题申报时间为4月8日到5月8日,课题完成的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由专家评审决定是否结项。

  中共厦门市委党校科研与决策咨询处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