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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3年度厦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校级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3-06-07

各处、室、部、馆、中心,各区委党校:

  根据校(院)科研与决策咨询工作计划安排,经校(院)委会研究同意,开展2023年度校级课题申报、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指南

  今年校级课题申报的主题是:围绕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围绕2023年全国两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精神,围绕厦门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我校(院)教学工作需求和党校发展要求,开展校级课题研究。

  为了推动党校学科建设和事业发展,校级课题项目设置坚持基本理论研究与现实问题研究相结合,坚持教研咨一体化原则,坚持服务党校中心工作和全面提升党校工作水平相结合。2023年校级课题申报分三类设置。申请人可根据课题申报指南自拟具体题目申报。申请人也可根据教学需要、学科发展前沿、重大热点现实问题、党校工作研究、本人的学术积累和学术专长、学术兴趣自拟题目申报。

  第一类:综合研究

  1.二十大精神相关研究

  2.主题教育活动和全面从严治党相关问题研究

  3.2023年全国两会精神及福建省、厦门市两会精神相关研究

  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体系研究

  5.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福建、厦门的孕育与实践研究

  6.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相关问题研究

  7.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相关问题研究

  8.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关问题研究

  9.推进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研究

  10.推进改善民生相关问题研究

  11.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

  12.生态文明建设相关问题研究

  13.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理论与实践研究

  14.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研究

  第二类:厦门实践研究

  1.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工程和先进制造业倍增计划,促进有效投资、推进项目建设,创新发展消费新业态等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研究。

  2.统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实施科技创新引领工程、建设厦门科学城等高质量创新载体、加快发展动能转换,完善高质量教育体系,打造新时代人才强市、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等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研究。

  3.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探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实施系统集成式财政管理改革、深化国资国企等重点领域改革,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等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研究。

  4.打造新发展格局节点城市,深化自贸试验区、金砖创新基地建设,提升“9·8”投洽会等重大展会平台能级,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外贸外资水平等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研究。

  5.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打造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第一站,构建两岸共同市场、共同产业、共同家园,推动厦金率先融合发展等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研究。

  6.实施跨岛发展战略、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和整体发展能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化新时代山海协作、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等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研究。

  7.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进共同富裕,增进民生福祉,解决好住房、就业、教育、医疗、托育、养老、交通等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等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研究。

  8.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以街、镇、村、居为着力点,推进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市建设,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党建引领城中村治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厦门等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研究。

  9.当好生态省建设排头兵,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等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研究。

  10.统筹发展和安全,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提升防灾减灾救灾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水平,深化法治厦门建设,推进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等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研究。

  11.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弘扬特区精神,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打造文化强市等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

  12.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担当作为、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打造过硬队伍、坚强堡垒,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等主要情况和重点问题研究。

  第三类:党校工作研究

  1. 习近平关于党校工作论述研究

  2. 习近平与党校工作研究

  3. 党校业务工作创新研究

  二、申报

  (一)市委党校教职工申报

  1.各行政处室、教研部、图书馆、网络信息中心应积极组织申报。

  2.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教职工是科研与决策咨询工作的主体,发挥专职专业技术人员的主力军作用,鼓励跨部门组建课题组,鼓励跨学科联合攻关,鼓励校(院)行政管理部门的干部申报。

  3.根据市社科联、市财政局相关规定,每个课题组成员不超过7人,其中校外人员不超过2人。

  4.填报科研与决策咨询处制定的《申请书》(附件1)《论证活页》(附件2),并将电子版《申请书》《论证活页》发送至zhzhb@xmdx.gov.cn。

  (二)各区委党校教职工申报

  1.各区委党校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的优势和特色,认真做好课题申报工作。每家申报课题不超过3项。

  2.课题申请人按要求填报《申请书》《论证活页》。单位综合管理部门依据本单位申报情况,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3)。

  3.各单位综合管理部门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申请书》1份,A4纸双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论证活页》1份,A4纸双面打印;《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

  (2)电子材料:以申请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包括:《申请书》《论证活页》,须是word格式)、《申报汇总表》。电子材料以申报单位命名压缩打包后发送至zhzhb@xmdx.gov.cn。

  各单位综合管理部门请于6月24日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厦门市委党校科研与决策咨询处。

  联系人:张壮波,联系电话:0592-5302036/18205925746,联系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天竺山西路71号市委党校行政楼306室

  三、评审

  校级课题采取招标立项方式,由科研与决策咨询处组织校外专家匿名评审。评审中严把学术关和政治关。

  四、立项

  1.以评委打分为基础,严格把关,确定拟立项课题,报校(院)委会研究批准。

  2.市委党校教职工申报的课题项目达到20项或超过20项,立项比例不低于60%。申报项目数不到20项,立项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校(院)委会批准。

  3.各区委党校教职工申报的课题立项比例不低于60%。

  五、经费

  1.根据《校(院)科研课题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厦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研人员申报并经过专家评审、校(院)委会研究同意立项的每个校级课题给予课题经费1万元。

  2.第二类课题的成果经校委研究同意,以《厦门发展决策参考》上报的,以及得到有关领导批示的,根据《校(院)决策咨询研究资助暂行办法》,另行追加决策咨询课题资助。

  3.按照全国党校(行政学院)系统课题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区委党校获得立项的课题,课题经费由各区委党校参照厦门市委党校校级课题资助经费标准(每项1万元)自行拨付。

  六、验收

  由科研与决策咨询处组织专家进行课题成果验收。报送验收的成果形式包括:

  1.第一类课题:不少于10000字的研究报告。

  2.第二类课题:不少于8000字的研究报告,并从研究报告中提炼出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材料,以对策为主,供市领导决策参考。

  3.第三类课题:不少于8000字的研究报告,并从研究报告中提炼出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材料,以对策为主,供校(院)领导决策参考。

  不能完成课题任务,课题负责人退还全部课题经费。

  七、时间

  校级课题申报时间为5月23日到6月24日,课题完成的截止时间为10月31日。由专家评审决定是否结项。决策咨询成果可以根据课题组研究的情况和成果时效性提前上报科研与决策咨询处,达到呈报水平的,报请校(院)委会研究。

  附件:1.申请书

  2.论证活页

  3.申报汇总表

 

                                                   中共厦门市委党校科研与决策咨询处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