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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厦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校级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1-04-02

各教研、网络中心、图书馆,各区委党校:

根据校院科研管理制度中关于校级课题的规定,根据校院科研与决策咨询工作计划安排,经校委会研究同意,开展2021年度校级课题申报、评审工作。现将课题申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校级申报指南

今年校级课题申报的主题是:围绕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文件精神,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及省、市政府工作报告,“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福建、厦门的探索与发展;围绕厦门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厦门发展中的经验、问题及对策;围绕我校(院)教学工作需求和教研咨一体化的要求,开展校(院)级课题研究。

为了兼顾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各学科的特点与需求,校级课题坚持基本理论研究与现实问题研究相结合、综合研究和厦门本地实践研究相结合。2021年校级课题申报分两大部分进行。

第一部分:综合研究

1.“十四五”规划与2035年远景目标研究

2.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及福建省、厦门市政府工作报告相关研究

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福建、厦门的探索与发展研究

4.建党百年的历史经验研究、党建工作创新研究

5.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科技创新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研究

6.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研究

7.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社会治理与公共管理创新研究

8.大变局中国际形势、国际战略研究

9.新时代统一战线、协商民主、两岸关系、民族宗教相关研究

10.国家法治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对策研究

11.建设网络强国、维护网络安全、建设智慧城市等相关研究

12.中华传统文化与文化自信研究,福建地方特色文化研究

上述重点只是方向性要求,教研人员可根据各自专业特长,选择关联性主题,确定课题名称。

第二部分:厦门实践研究

1.厦门地方党组织领导革命、建设的实践研究,厦门党建创新研究

2.实现厦门“十四五”发展规划与2035年远景目标的路径、条件、问题、对策研究

3.产业发展对标深圳、美丽时尚对标上海、生态环境对标新加坡相关问题研究

4.厦门“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内涵的深度挖掘与探索研究

5.厦门建设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研究

6.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成就、瓶颈、机制、对策研究;厦门发展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相关研究

7.厦门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发展新业态、扩大城乡消费、提高厦门旅游业效益研究

8.厦门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对策研究,大招商招大商的对策研究

9.厦门依法治市、提升法制化水平问题研究

10.厦门地方特色文化建设与文化产业发展问题研究

11.厦门统战工作的创新研究,厦门华侨工作研究,厦门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研究

12.厦门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的体系构建与治理能力研究

13.厦门乡村振兴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特色、经验、典型案例、不足、对策研究

14.厦门网络信息产业发展研究、智慧校园服务功能提升研究

15.厦门公共图书馆发展研究、图书馆新业务功能建设研究、智慧图书馆建设研究

教研人员可选择某一方面内容确定选题,也可以根据对厦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方面的实际问题展开调研的情况,依据与上述主题的关联性,选择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主题,积极探寻厦门发展的新思路和新措施。教研人员可以按照上述主题自行确定课题名称。

二、申报

1.各教研部、网络中心、图书馆,各区委党校应积极组织申报。

2.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教职工是科研与决策咨询工作的主体,发挥专职专业技术人员的主力军作用,鼓励校院行政管理部门的干部(校委委员、科研与决策咨询处除外)与教研人员一起申报校级课题。

3.鼓励各教研部、网络中心、图书馆跨部门组建课题组。

4.鼓励跨学科联合攻关。

5.根据市社科联、市财政局相关规定,每个课题组成员不超过7人,其中校外人员不超过2人。

6.填写并报送科研与决策咨询处制定的申请书1份、论证活页及评审意见表6份。

地址:市委党校行政楼305室,联系人:张壮波,联系电话:5302036,邮箱:zhzhb@xmdx.gov.cn

三、评审

1.校级课题采取招标立项方式,由科研与决策咨询处组织校外专家评审。

2.评审方式为匿名评审。

3.评审中严把学术关和政治关。

四、立项

1.以评委打分为基础,严格把关,确定拟立项课题,报校委会研究批准。

2.本年度申报的课题项目达到20项或超过20项,立项比例不低于60%。申报项目数不到20项,立项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校委会批准。

3.立项工作向青年项目倾斜。凡是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21日后出生)的教研人员申报的项目属于青年项目,其它属于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中标率不低于今年项目的总体中标率。

4.各区委党校根据实际情况和科研力量,可以申报市委党校校级课题1-2项,经评审后,确定立项课题。

五、经费

1.根据《校(院)科研课题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厦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研人员申报并经过专家评审、校委会研究同意立项的每个校级课题给予课题经费1万元。

2.按照全国党校系统课题资助管理办法,区委党校获得立项的课题,课题经费由各区委党校参照市委党校课题经费标准自行拨付。

3.课题成果经校委研究同意,以《厦门发展决策参考》上报的,以及得到有关领导批示的,根据《校(院)决策咨询研究资助暂行办法》,另行追加决策咨询课题资助。

六、验收

由科研与决策咨询处组织专家进行课题成果验收。报送验收的成果形式包括:

1.研究报告,不少于8000字。

2.从研究报告中提炼出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材料,以对策为主,供市领导决策参考。

不能完成课题任务,课题负责人退还全部课题经费。

七、时间

校级课题申报时间为4月6日到5月21日,课题完成的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由专家评审决定是否结项。决策咨询成果可以根据课题组研究的情况和成果时效性提前上报科研与决策咨询处,达到上报水平的,报请校委研究。

特此通知。


附件:1.校级课题申请书

2.校级课题论证活页及评审意见表


 

                中共厦门市委党校科研与决策咨询处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