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管理
当前位置:首页 > 科研咨询 > 科研管理
关于申报2020年度厦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校级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20-05-27

关于申报2020年度厦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

社会主义学院)校级课题的通知

 

各教研部、网络中心、图书馆,各区委党校:

根据校院科研与决策咨询工作计划安排,经校委会研究同意,开展校级课题申报、评审工作。现将课题申报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0年校级申报指南

今年校级课题申报的主题是:围绕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委文件精神,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及省、市政府工作报告;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福建、厦门的探索与发展;围绕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双推进;围绕厦门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厦门发展中的经验、问题及对策;围绕我校(院)教学工作需求和教研咨一体化的要求,开展校(院)级课题研究。

为了兼顾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各学科的特点与需求,校级课题坚持基本理论研究与现实问题研究相结合、综合研究和厦门本地实践研究相结合。科研与决策咨询处此前已经在教研人员中征求关于主题、重点和指南的意见,并将这些意见吸纳到今年的申报指南中。2020年校级课题申报分两大部分进行。

第一部分:综合研究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福建、厦门的探索与发展研究

22020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及福建省、厦门市市政府工作报告相关研究

3.意识形态建设研究,意识形态斗争形式研究

4.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研究,精准脱贫研究,新时代乡村振兴与农村电商发展研究

5.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科技创新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研究

6.疫情防控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研究

7.中央六稳”“六保和恢复经济发展的政策研究

8.国家治理体系、社会治理体系研究,特别是疫情防控带来的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相关研究

9.大变局中国际形势、国际战略研究

10.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研究

11.新时代统一战线、协商民主、两岸关系、民族宗教相关研究

12.国家法治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对策研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法律机制研究

13一带一路相关研究

14.建设网络强国、发展网络信息产业、建设智慧城市、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数字化管理等相关研究

15.新形势下核心价值观与四个自信研究

上述重点只是方向性要求,教研人员可根据各自专业特长,选择综合研究指南中选题的关联性主题,确定课题名称。

第二部分:厦门实践研究

1.新冠疫情给厦门经济发展带来的挑战及对策研究,厦门加快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的对策研究,新冠疫情对厦门进出口贸易影响研究

2.厦门科技创新与产业脊梁研究,厦门数字经济与传统产业融合发展研究,厦门发展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相关研究

3.厦门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扩大城市消费、提高旅游业效益研究

4厦门城市发展研究,推进厦门市环境信用评价工作的对策研究

5.厦门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对策研究,大招商招大商的对策研究

6.厦门依法治市、提升法制化水平问题研究

7.厦门文化建设与文化产业发展问题研究

8.厦门统战工作的创新研究

9.厦门党建创新研究

10.厦门深化大学习、提振精气神相关研究,后疫情时代领导干部品格优势的提升问题研究

11.疫情防控与厦门社会治理研究,推进厦门市域治理现代化研究,构建厦门志愿者服务长效机制研究,创新治理生态研究

12.厦门政府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

13.厦门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

14.大数据技术在抗击新冠肺炎病毒中的应用研究,厦门网络信息产业发展研究、智慧校园服务功能提升研究

15.厦门公共图书馆发展研究、图书馆新业务功能建设研究、智慧图书馆建设研究

教研人员可选择某一方面内容确定选题,也可以根据教研人员对厦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方面的实际问题展开调研的情况,依据与上述主题的关联性,选择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主题,积极探寻厦门发展的新思路和新措施。

课题申报者可以按照上述主题自行确定课题名称。

二、申报

1.各教研部、网络中心、图书馆,各区委党校应积极组织申报。

2.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教职工是科研与决策咨询工作的主体,发挥专职专业技术人员的主力军作用,鼓励校院行政管理部门的干部(校委委员、科研与决策咨询处除外)与教研人员一起申报校级课题。

3.鼓励各教研部、网络中心、图书馆跨部门组建课题组。

4.鼓励跨学科联合攻关。

5.根据市社科联、市财政局相关规定,每个课题组成员不超过7人,其中校外人员不超过2人。

6.填写并报送科研与决策咨询处制定的申请书(1份)、活页(6份),申请书、活页请见附件。联系人:张壮波,联系电话:5302036,邮箱:zhzhb@xmdx.gov.cn

三、评审

1.校级课题采取招标立项方式,由科研与决策咨询处组织校外专家评审。

2.评审方式为匿名评审 

3.评审中严把学术关和政治关。

四、立项

1.以评委打分为基础,严格把关,确定拟立项课题,报校委会研究批准。

2.本年度申报的课题项目达到20项或超过20项,立项比例不低于60%。申报项目数不到20项,立项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校委会批准。

3.立项工作向青年课题倾斜。凡是40周岁以下(1980626日后出生)的青年教研人员申报的项目属于青年项目,其它属于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中标率不低于今年项目的总体中标率。

4.各区委党校根据实际情况和科研力量,可以申报市委党校校级课题1—2项,经评审后,确定立项课题。

五、经费

1.根据《校(院)科研课题资助经费管理办法》,厦门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教研人员申报并经过专家评审、校委会研究同意立项的每个校级课题给予课题经费1万元。

2.按照全国党校系统课题资助管理办法,区委党校获得立项的课题,课题经费由各区委党校参照市委党校课题经费标准自行拨付。

3.课题成果经校委研究同意,以《厦门发展决策参考》上报的,以及得到有关领导批示的,根据《校(院)决策咨询研究资助暂行办法》,另行追加决策咨询课题资助。

六、验收

由科研与决策咨询处组织专家进行课题成果验收。报送验收的成果形式包括:

1.研究报告,不少于8000字。

2.从研究报告中提炼出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材料,以对策为主。

不能完成课题任务,课题负责人退还全部课题经费。

七、时间

校级课题申报时间为527日到626日,课题完成的截止时间为10月底。由专家评审决定是否结项。决策咨询成果可以根据课题组研究的情况和成果时效性提前上报科研与决策咨询处,达到上报水平的,报请校委研究。

特此通知。

 

附件:1.校级课题申请书

2.校级课题论证活页及评审意见表

 

 

 

                中共厦门市委党校科研与决策咨询处

                202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