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市委党校因工作需要,现对校(院)相关课程摄像制作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一、项目一览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确定数量 | 主要技术要求 | 履约地点 | 项目服务期 |
1 | 中共厦门市委党校相关课程摄像制作服务 | 2家 | 详见报价表 | 厦门市委党校指定地点 | 中标后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 |
二、项目内容
中共厦门市委党校相关课程摄像制作服务,根据校(院)需求,对举办的领导讲坛、专家讲坛、学员讲坛、精品课程、现场教学等日常重大活动的摄像和剪辑服务。
三、询价响应供应商资格性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代表正反面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提供);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的书面声明;
(六)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七)具有三年相关项目业绩(提供书面材料或短视频介绍);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四、询价响应
符合上述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可于2020年9月7日下午16点30分前(五个日历日),将询价响应文件以密封形式递交或邮寄至中共厦门市委党校行政楼207办公室。询价响应文件至少包含以下内容:报价单、文中第三点要求的相关文件、简要自述(即公司的背景、性质、规模、实施能力等内容)、服务承诺书等,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司公章,一式两份。
供应商提交以上文件若为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者公章,并有原件备查。供应商询价响应材料有任何一条不满足,都将导致其报价文件按无效处理。
五、服务供应商确定原则
中共厦门市委党校将组成询价评审小组,在符合服务基本条件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相关业绩、服务方案与报价的合理性确定服务供应商名单。
六、本询价公告及中标供应商结果公告在中共厦门市委党校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五个日历日),最终解释权归校(院)所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92-5302069/15980888762
(若意向供应商对附件等相关内容有不明之处,可提前致电咨询)
中共厦门市委党校
2020年9月2日